萍乡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萍乡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1件,同比增长56.6%。其中,市检察院73件,占比13.7%;基层检察院458件,占比86.3%。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萍乡市检察机关将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一方面定期公布落实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一项常态化任务抓紧抓实,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