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萍乡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3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67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46件,占比17.2%;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221件,占比82.8%。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萍乡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驰而不息抓实“有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