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助推“老有所养”落地见效,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公开征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面向老年人群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的;
(二)非国家机构、冒充国家机构,非法收集老年人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个人面部指纹等个人信息的;
(三)面向老年人群体发布虚假或夸大作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四)其他侵害不特定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
二、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各界人民群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公布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检察机关将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和时间
通讯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
举报电话:0799-12309,0799-677605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