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2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行政综合辅助人员11名,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综合辅助人员以法律、中文专业为主,计算机技术人员专业为计算机类,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考核合格的400元;岗位津贴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等次依照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分别享受每月300元、500元、700元的津贴。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以及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大病、工伤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和体检。
3、单位安排工作日早、中工作餐。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8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原件在资格审查时审核。报名人员保证报名时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证明文件、证件等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联系部门: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万毅,联系电话:0799-6776022,QQ邮箱:3421428533@qq.com。
3、资格审查。2018年8月9-10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六、考试
1、笔试。暂定于2018年8月中旬,地点在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基本知识、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分值100分。计算机技术岗位加试专业能力测试。
2、面试。暂定于2018年8月下旬,地点在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七、聘用及管理
1、按照考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成绩高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考察人员考察情况、考试情况,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2、决定聘用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附:《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