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萍乡市检察院出庭公诉陈某等17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毛红一行到庭审现场指导,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全市两级院公诉干警观摩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胡某等8人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渔利。陈某等12人持械聚众斗殴,陈某持类枪支打伤被害人甘某某,导致其死亡。被告人周某某在明知陈某等人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隐藏住所,帮助藏匿。该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作案使用的刀具、类枪支,宣读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大量证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人用语准确简洁,讯问针对性强,举证充分,答辩有力,较好地控制了庭审的节奏,展现了公诉人的良好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鉴于案件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组织前来观摩的干警进行座谈,毛红对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