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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1日在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德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服务和保障萍乡改革发展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全力推进平安萍乡、法治萍乡建设,为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主动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紧扣市委全面推进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的部署,进一步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完善工作思路措施,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9人,起诉82。依法严惩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犯罪,对聚众打砸企业案件提前介入从快惩处24名涉案人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花炮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查3名管理人员收受贿赂、违法干预经营活动犯罪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部署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双优服务年活动,对 34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 一对一挂点服务,保障项目带动战略实施

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改革重点领域开展调研,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更好服务改革发展。严肃查办改革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套取汽车以旧换新国家专项补贴资金1000余万元的窝串案11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利用工程贪污受贿的职务犯罪9人。依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努力使执法办案活动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针对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医患矛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2份,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纠正脱管漏管50人次,帮扶82人次,有效减少犯罪复发。部署开展全市高危行业非法经营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对矿产资源开采、烟花鞭炮生产等高危行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4人,促进高危行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二、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群众满意工作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更好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428人,同比上升115.38%,查办了安源区交通局原局长曾宪萍等3人私分高铁征地拆迁款30余万元等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犯罪,起诉66人,查办非法开采、生产销售毒豆芽背后的渎职犯罪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人,推进生态建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受理中心,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申诉1118件次,化解息诉涉检信访积案7件,防止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机制,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为期3天的检察长下访、巡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249人次,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出台《非正常上访处理规程》,正确区分和应对非正常上访,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刑事和解、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依法限捕慎诉。加大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监督力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认真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新规定,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精神病人申请法院决定予以强制医疗。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对1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提供了救助。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平安萍乡、法治萍乡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79人,提起公诉1878人,同比分别上升4.3%4.9%,致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公众安全感指数居全省前列。结合萍乡发案实际,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暴等恶性犯罪和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批捕841人,起诉1104人,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65.75%58.79%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151人,不起诉175人,促成刑事和解26,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严把证据审查关,加强对命案、涉毒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把握,纠正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情形8件,补充完善瑕疵证据503件,认真对待律师的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力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严肃查办腐败案件立足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职务犯罪5368人,同比分别上升32.5%4.6%。突出查办发生在本地党政机关的腐败案件,立案侦查了彭济庆、饶本春等6名县处级干部要案,查办科级领导干部21,以查办有影响的案件震慑犯罪、取信于民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萍乡的系列腐败案件,扎实做好协助调查、收集证据等工作,为促进政治清明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挖窝查串、重点治理,集中查办民生、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窝案串案2134,并有针对性开展专项预防,推动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规范用权、廉洁从政更加注重提升办案效果,所办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实刑判决率稳步上升,对判决畸轻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抗诉,3人由缓刑改判为实刑。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报送年度预防报告、专项调查报告27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5,着力抓好源头防治。针对往年村官职务犯罪高发问题,部署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讲座32场,1000余名村官接受了教育,有力预防和减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下大力气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整体推进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部署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当事人虚构法律关系、骗取法院法律文书从中非法牟利的案件4件。组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7名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7,均被采纳。通过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4人。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维护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为核心的经常性教育,逐项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超标,公款吃喝等问题得到根治,脱离群众、贪图享乐等问题的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一次深刻洗礼,党性得到一次深刻锻炼,纪律作风明显好转,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形象进一步树立。认真开展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涌现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模范检察官最美萍乡人等先进典型。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扎实推进案件集中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全程监控办案流程,及时发现纠正超期限办案、侵害诉讼权利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定期对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司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综合运用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和个案督察手段,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察人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正,检风检纪持续改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全年没有发生检察人员违法和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部署和重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查办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0次,参与检务督察、公开听证4次。市检察院集中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组织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检容风纪监督员到基层院进行专题视察,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92。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通检察官方微博、检察微信,发布检察动态200余条,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的措施还比较单一,效果有待提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队伍作风建设、专业化建设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市委把经济搞上去,把作风正过来总要求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保障萍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主动跟进政府投资重点领域,突出查办和预防产业升级、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保障工业转型发展。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权益的平等保护,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深化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向,严密防范、有效应对暴恐、邪教、个人极端暴力等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加快民声民心热线平台建设,对于导入检察环节的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努力使群众由衷感到权利受到公平对待

(三)深入惩腐肃贪,推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民生民利的腐败案件,注意查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背后的职务犯罪。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发生在萍乡的系列腐败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源头防治,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严格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严防冤假错案发生。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着力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规范正确运行。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旗帜鲜明反对自身腐败,以铁的纪律带出作风优良、公正清廉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忠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全市转型升级、改革发展,为实现萍乡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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