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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9日在萍乡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德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萍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服务萍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主动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扣萍乡城市转型主战略,突出服务重点,完善服务措施,为萍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更为贴切到位的服务和保障。

突出重点,倾力服务经济发展。部署开展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两级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了42个重大建设服务项目对武功山风景区工程建设项目、古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等10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4次,参与招投标监督10次,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4件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61人,提起公诉2557人。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嫌疑人14人;立案查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

以人为本,尽力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大力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案件911人、贪污贿赂案件1413人。积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4人,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袁某生产、销售有毒腐竹案。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1人次;严格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妥善化解重大涉检积案5件,安源区院、湘东区院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对、、件案件进行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开通民生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2件,支付救助金21.7万元;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申诉人获赔24万元;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结案62件。

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145份,芦溪县院关于未成年人滞留网吧滋生犯罪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芦溪县全面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积极参与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在部分重点中、小学挂牌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基地;开办了隔代家长法律学校,定期向留守青少年的监护人开展法制宣传讲座;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服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纠正脱管、漏管89人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3件;强化督促、支持起诉工作,共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34份,莲花县院督促环保部门起诉部分企业拖欠排污费,追缴排污费27万余元用于当地环境治理,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应。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更加充分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办案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更加注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整体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10人,提起公诉1754人。结合萍乡实际,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故意杀人、非法传销、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8人;批捕与传销有关的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起诉104人,从重从快起诉了黄文华故意杀人、碎尸、抛尸案,颜福星、王雄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慎用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69人,不起诉55人。切实履行量刑建议权,404件案件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意见率为90.15%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全年共排除非法证据、完善瑕疵证据116件。联合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规范认定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的若干规定》,在全省首创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市级院审批制。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落实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要求,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3件6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453 人,渎职侵权案件911 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32件,县处级干部要案4人,大案比例为94.12%;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渎职案件2件。运用“系统抓、抓系统”方法,查办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17 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19人。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结合执法办案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279场,提供预防咨询服务106次,开展预防调查40次;牵头举办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诉讼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该立而未立的案件16件,监督撤销不该立而立的案件17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102人、追诉244人;依法监督纠正执行机关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 人,发出各类违法纠正通知书66件,均被采纳;依法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3件,法院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9;依法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0件,法院依法改判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16件。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规范办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工作意见》、《萍乡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工作规范》,对46人次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进行了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12个行政执法部门近3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

三、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自身建设推进更加有力

全市检察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走人才强检之路,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为萍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高度重视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瞻圣地、唱红歌等活动,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安源区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江西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单位,市检察院蔡雪、安源区检察院李洋分别获得多项省、市级荣誉。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教育多管齐下。认真开展岗位培训,组织361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全市公诉、自侦、监督等业务部门分别开展了业务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评选表彰了业务标兵,营造了学业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在全省第三届诉辩对抗赛中萍乡市院获得团体二等奖,参赛的3位选手均获十佳辩手称号。继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年共招录14名专业人才充实两级院,全市检察机关具有本科学历人员达221人,占检察人员总数的81.7%,全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增强了检察工作发展后劲。

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狠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和巡视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学习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积极开展举报线索管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办案安全防范等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规定,受理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911人;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评查案件83件,2件存在办案瑕疵的案件提出了整改建议;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岗位、执法办案部门、管理人财物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管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围绕警车管理、检风检纪、办案质量等开展检务督察、、、次。坚持从严治警,严肃处理了两起检察人员违纪行为。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检察事业强基固本的重要位置,强化帮扶措施,坚持领导挂点、部门对口指导、先进院和滞后院结对帮扶制度,努力为基层院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大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整体水平,安源区院被评为全国基层四化建设示范院;安源区院、莲花县院被评为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推优秀、扬品牌、促发展主题年活动,不断培育工作亮点,上栗县院获得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建设十大精品奖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积极争取省检察院、省财政经费支持,办公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进一步缓解,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有所提升。

四、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自觉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坚持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配合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了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和全市检察工作汇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工作、、次。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定期通报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次,主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转交的案件、、件,全部及时办结并反馈了办理结果。努力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公开选任的11名人民监督员对5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结合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专题座谈会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等网络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解读群检察工作热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检察人员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薄,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基层院人案矛盾较为突出、检务保障相对不足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们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科学发展、城市转型、率先崛起的工作大局,坚持“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萍乡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萍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促进萍乡发展。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署,加大对高新科技产业、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部署开展“项目建设‘双优’服务年”活动,重点服务在推进城市转型和民生工程中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积极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坚决打击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最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固树立监督促进和谐理念,正确把握当前的维稳形势,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积极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进控告申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三、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意识,全面提升各项检察业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执法管理为重点,创建案件管理中心,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积极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深化预防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在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更加注重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

四、更加注重强基固本,继续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更加过硬的措施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特别注意把思想认识统一到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上来,统一到省院曾页九检察长提出的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要求上来,以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新成果回报省院、市委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爱护,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新面貌取信于民。继续深化“四化”建设和“一院一品”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检务保障工作,推进检察科技装备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实履职,为实现萍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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