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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度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全市检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追诉。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十五)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无下属二级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室(办公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处。另有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总支,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室。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政法专项编制数67人、事业编制6人、纪检监察编制(单独管理)3人。实有在编人数7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64人、事业编6人、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3人。另有聘用制书记员22人,土地工7人,临时工7人。我院实有在职在岗人数109人,退休人员56人(其中在编退休人员54人,土地工退休人员2人,社保发放退休工资,日常开支由我院承担)。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338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19.28万元,下降19.47%,主要是:转隶到监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

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0.46万元,2019年减少799.47万元,下降61.98%,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支出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年末结转和结余891.99万元,较2019年减少267.62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款经费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898.93万元,较2019年减少19.82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减少转隶人员经费。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9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497.41万元,较2019年减少551.65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减少转隶到监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付工程款。

其中:基本支出2497.4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3389.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8.48万元,下降15.85%,主要是转隶到监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0.65万元,下降17.80%,主要是转隶到监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7.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213.72万元,占8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6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88.97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76.96万元,占3.08%;其他支出0.5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6%,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支出。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682.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支出。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6.35万元,决算数为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正常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08.96万元,决算数为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导致实际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18.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导致实际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数为1.69万元,决算数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正常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59.31万元,决算数为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正常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8.10万元,决算数为2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公务员医疗缴费比例和方式,追加医保费用财政拨款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76.96万元,决算数为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数正常支出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市“五年新跨越”优秀个人奖励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7.4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7.14万元,较2019年减少286.25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减少转隶到监委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8万元,较2019年减少69.54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出差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63万元,较2019年增加47.21万元,增长636.2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政府性奖励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93.06万元,较2019年减少232.07万元,下降71.38%,主要原因是:减少工程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决算数为18.45万元,完成预算的24.9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86万元,下降41.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未组织相关出行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5.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未组织相关出行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3.48万元,下降54.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9个、来宾307人次,主要是工作业务往来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41.0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用车减少、车况较好,运行维护费减少。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52万元,下降18.41%,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用车减少、车况较好,运行维护费减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9万元,降低6.0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9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了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7.5分。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4.1万元,决算数为2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6%。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受理案件数量。本年度实际受理案件数量138件,全部受理。

2、办结案件数量。本年度实际结案数量160件,根据案件办理规定该结案的全部结案。

3、案件办结率。本年度受理138件,办结160件,案件办结率115.94%。

4、抗诉意见采纳率。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案件意见50%被采纳。

5、办案期限内结案率。根据案件办理规定期限内该结案的全部结案,结案率100%。

6、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打击涉疫犯罪。起诉涉疫刑事犯罪9人,立案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0件,出台16条措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诉求。

7、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

8、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立案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9、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99.02%。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时候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2、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如:人员经费中的奖励金、临时工土地工工资福利、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等,导致部分科目开支较年初预算金额超支。

3)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院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三)部门评价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财政等部门相关要求,将每年的预算、决算、绩效评价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组织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组织业务工作开展,用于培训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为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为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为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为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部门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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