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萍乡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克纯主发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贺鑫铎主持。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新法制报、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大江网、萍乡广播电台交通文艺频道共7家省、市媒体记者受邀出席发布会。
周克纯在通报中指出,去年8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突出监督和办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参与和推进环境优美的新萍乡建设。去年8月至今年5月,共依法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6件12人,批捕生态领域普通刑事案件3件3人,起诉23件4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态领域犯罪案件线索6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7人,办理督促履职案件47件,发出检察建议47份。
周克纯还介绍了萍乡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工作的经验做法。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生态检察工作。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部署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一院一品”建设,探索和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方式,强化生态监督效果。二是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外搭建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内构建内部办案一体化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常态化。建立案件线索发现、深挖机制,竭力运用科技手段开辟类案线索来源新捷径,打破常规,下沉基层“场、所、站”,走访寻找线索突破口,注重从媒体获取案件线索。三是奋力作为,增强工作实效。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探索推行林地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切实发挥民行检察职能,首创“权利清单+收费清单”监督模式,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组织“专项预防+”,推动实现生态领域犯罪社会化预防。
通报结束后,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就记者提出的关于生态检察工作内容、“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权力清单+收费清单”工作模式、市检察院驻市林业局生态检察室职能等7个问题作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