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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检察机关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 江西行”专项监督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23-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萍乡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公益诉讼 江西行”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护耕地、保粮安”为主线,协同和监督职能部门推进耕地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44件,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610余万元,治理抛荒撂荒耕地1210余亩,促改失管高标准农田3448亩。

一、加强工作统筹,提升一体履职质效。一是坚持系统谋划。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市院制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条线责任、部门责任,整合内部资源和力量。二是注重以上率下。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两级院检察长、分管领导主办案件19件,占案件总数43.2%。加强上下联动,市、县院联合办理高标准农田监督案件4件。三是强化督导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对各县区院存在的主动意识不强、线索来源少、办案规模质效偏低等情况,针对性进行督促指导,市院编发专项活动案例3篇,引导各县区统院一办案。

二、加强调查核实,狠抓突出问题监督。一是全面了解情况。向属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调取相关资料,摸清耕地占用、农田污染防治、高标准农田建管等现状,掌握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二是认真核查线索。逐一核查省院交办的290余条耕地图斑线索,采取继续跟进观察、依法立案调查、予以销号上报等措施,发出3份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收缴罚款86万余元。上栗县院对县纪委移送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线索进行立案监督,推动案涉70余亩基本农田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小专项”。结合全市耕地保护实际,开展“耕地抛荒撂荒”“农业薄膜白色污染”等“小专项”活动,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对撂荒的398亩耕地恢复耕种、整治抛荒撂荒耕地816.1亩,依法对农膜、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问题立案监督10件。

三、加强机制建设,构建共同保护格局。一是建立府检联席会议机制。市院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席会议机制,围绕深入推进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为推进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耕地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市院与市人大、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定期通报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每季度开展会商,共同解决监督办案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安源区院通过办理监督耕地占用税征收案,推动建立《安源区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协议》。三是坚持常态化宣传机制。依托检察新媒体平台,广泛报道耕地保护相关案例。组织干警深入田间、乡村、集市开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粮食安全法治宣讲25场,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8人次,推出“法润乡村、检察同行”等普法品牌,营造耕地保护积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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