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享有公平均等机会、更好融入社会生活,完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部署要求,2021年12月14日,市检察院联合市残联、市住建局以及残疾人代表等组成无障碍环境建设义务督导队在萍乡市政府服务中心、图书馆及附近人行盲道、公交站点等开展义务督导体验活动。
通过督导体验发现,部分公共服务机构已经配备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但是也存在如厕所扶手不稳定,厕所里面没有安装紧急呼叫按钮,咨询台没有指示牌等情况;部分公交站台没有设置上下车活动板,公交站台指示牌上面没有盲文;部分红绿灯路口没有设置盲人止步标识,有的上坡坡度超出标准、不规范、斑马线盲道口无提示盲道等问题。其中,通过体验发现,萍乡市图书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较为规范,如,盲人阅读书室等,值得借鉴和学习。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市院公益诉讼检察将秉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继续主动加强与各级残联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通过个案监督、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等及时推动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