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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7月24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安源区检察院请示办理的“萍乡市某单位履行出让土地监管职责不当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萍实作为主办检察官出席会议并讲话,萍乡市某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单位及江西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作为案件的当事方参加听证。

  

  本案系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理的萍乡市某单位履行出让土地监管职责不当行政公益诉讼案。2016年4月21日,某公司通过网上竞拍取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应于2016年7月11日前付清合同总价款,但截至到2019年3月12日该公司一直未支付剩余的土地出让价款,且涉案土地未交付使用,土地一直处于未被开发利用状态。经过多方努力,2020年5月15日,该案被欠缴三年的土地出让价款被全部追缴到位,但该涉案土地目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且土地上堆积的弃土一直未开展清运,严重影响土地的开发利用,根据法律规定,萍乡市某单位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用地批准和供应后的开发情况实行全程监管,故检察机关对萍乡市某单位怠于履职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办理过程,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现场播放了视频资料,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审查意见及其理由。涉事方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了质证,针对萍乡市某单位对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的监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下一步检察机关应对该案做何处理等焦点问题发表各自意见。听证员认真分析案情,在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发言后,根据对案件的了解结合自身的观点对案件进行了现场提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

  听证会的最后,涉事方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解决本案中的焦点问题,及时助推涉案土地的开发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各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对促进检察精准监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具有积极意义。

  王萍实指出,本次听证会是进一步落实高检院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切实提升法律监督透明度所做的有益探索,同时,这也是有效解决本案的一种方式方法,有利于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办案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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