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由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肖某、吴某非法经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全市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肖某、吴某为谋取高额利润,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担任网络销售人员,通过QQ、微信、淘宝店铺向全国三十个省份三百余个地市的数千人销售其低价购进的、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在具备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的医疗机构以外使用销售的终止早孕药品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销售金额累计为七百余万元。此外,2018年7月侦查机关还从肖某家中及其聘请的发货人员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药品九百余盒。
庭审中,检察机关对肖某、吴某无证经营用于终止早孕处方药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进行了充分阐述,并与辩护律师就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两被告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品零售企业代表总计70余人应邀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