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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行政争议案化解后,群众送来了锦旗!
时间:2022-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9日上午,初夏雨后,当事人罗某某来到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将印着“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的锦旗送到办案人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9年,根据某镇总体规划,罗某某的四间店面需要被拆迁。因历史原因,罗某某四间店面未取得相关权属证,经评估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总价较低。某镇政府与罗某某就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等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分歧过大,未达成补偿协议。2020年,罗某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罗某某就某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法院调解结案,某镇政府依据调解内容履行了义务。罗某某还是对补偿不满,向X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后,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从民生民利出发,为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程序空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多方调查核实找准症结。该案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克纯包案办理,办案组及时调取了相关案件材料,走访某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与申请人罗某某见面,当面了解情况,听取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化解争议的对策。

  二是组织巡回公开听证,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考虑到申请人罗某某系耄耋老人,检察机关决定在申请人所在镇政府举行巡回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主持人,某镇政府副镇长、罗某某所在村村支部书记、村长、两位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证会围绕案涉房屋未办理权属证的原因、法院调解书中补偿款是否包括拆迁房屋所涉所有损失、申请人诉请的依据等焦点问题有序展开。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罗某某充分陈述了其主要诉请,行政机关代表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提问,村支部书记、村长说明了案涉房屋的历史演变、未办理权属证的原因。双方当事人还就法院调解书中的“房屋补偿”是否包含房屋拆除所有损失发表了意见。最后听证员经闭门评议,认为原审法院处理并无不当,建议双方调解。

  三是主持和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征得罗某某和某镇政府同意下,主持双方调解。调解中,检察机关对罗某某没有法律依据的诉求进行了释明,对某镇政府在拆迁中的不当做法予以指出,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罗某某当场撤回了监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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