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萍乡市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在申诉人所在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萍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颜建良主持听证,申诉人、原案侦查人员、听证员等参加听证。
2020年一天,申诉人朱某甲与被害人朱某乙因争执发生打斗,致朱某乙轻伤二级。一审法院认为朱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后朱某甲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22年1月,朱某甲不服法院裁定,向萍乡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主要案情、诉讼过程,展示了相关证据,申诉人朱某甲陈述了申诉理由,侦查人员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听证员向案件承办检察官、申诉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综合案件情况,对该案件进行了评议。
会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耐心细致解答,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到其家门口举办听证会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