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被告人南某某提起公诉。
起诉指控,被告人南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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