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与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对照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了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和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工作;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和组织指挥协调,并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和组织指挥协调,并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进行监督,并负责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进行侦查;
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并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
负责研究、分析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对策;
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并承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与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和全市检察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总体规划、组建和管理工作;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司法警察完成跨地区的重大任务和院机关日常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86人,其中在职人员86人。
第二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32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49万元,上年结转432.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32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2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55.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8万元;项目支出569.9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69.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037.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60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市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4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改革等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工程预算5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8日,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6.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6.3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4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从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中支出,未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