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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时间:2023-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部署要求,近年来,萍乡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

深化“小专项”活动,守护绿色生态家园

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开展“清河行动”专项活动,对涉及河道垃圾污染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3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河道垃圾80余吨,水环境明显好转,周边居民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开展“科学造林绿化”专项监督,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1.6万余亩,恢复被毁耕地、林地(公益林)670余亩。积极践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保护古树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莲花县院与高州乡政府签订环保合作协议,并成立莲花县检察院驻高州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创了“检察蓝+生态绿”生态公益府院合作新机制。主动跟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守护鄱阳湖”专项监督。市检察院办理的安源某公司贮存酚氰废水案,督促净化被污染土壤40余亩,督促清理废物11068吨,涉及修复金额302万元。

聚焦食药领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紧扣健康中国战略,依法保障食药安全。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办理的米粉非法添加罂粟壳案、生产销售镉超标大米案,均提出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请求,获法院判决支持,向当事人索赔153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促成企业出资400万元与江西省南昌市红十字基金会设立“江粮·粮安民安”专项公益基金,用于资助粮食安全研究、食源性疾病群体救治等公益活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开展专项整治,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全市179家学校及周边餐饮、超市开展执法检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件,促成外卖平台对912家无照经营商户全部下线处理,对330家证照不全商户进行了整顿。注重维护公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市检察院针对某公司生产销售铜绿假单胞菌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水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后及时邀请听证员进行不公开听证,促进企业采取了召回、销毁措施,加强产品生产、检验等各环节管理,化解企业品牌危机。

强化监督职能,守护社会公共安全

认真落实更高水平平安萍乡建设要求,防范、化解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市检察院针对居民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结合办案情况,对全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存在的问题、形成原因及针对性改进举措进行梳理分析,形成《关于全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市长批示肯定。针对窨井盖缺失、破损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排查辖区内道路63条,督促整治破损、塌陷、松动窨井盖 80余 处。针对加油站区内管控移动通信工具、吸烟不当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30余家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加油站安全隐患。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监督行政机关拆除非法加装的雨具1.8万余件。

回应群众关切,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积极捍卫英烈“荣光”,为切实提升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县级及以下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走访排查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等51处,办理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管理保护不善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保护革命遗址3处,将推动400余处散葬烈士墓得到有效管护。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问题,分别联合当地医保、社保部门开展保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专项行动,推动萍乡市新增2366家社保开户企业和1260家医保参保企业,新增社保、医保参保人数3万余人,新增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收入1.26亿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市院针对学校门禁收集学生生物识别等个人信息案,通过磋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了保护机制、开展系统攻防演练等,保障了全市75所学校85000余名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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