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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检察力保饮用水安全
时间:2020-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自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长江支流水域污染防治、城市二次供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护航饮用水安全。

  2018年7月,萍水河跨赣湘省际流域水体铊物质超标,给沿河两岸群众用水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迅速介入案件调查,依法对相关肇事企业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019年12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肇事企业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共计2831.4万元,承担继续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消除对土壤、河流及地下生态环境的潜在危险等生态修复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针对农村部分集中饮用水惠民工程存在的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和水质检测等问题,湘东区检察院、芦溪县检察院、莲花县检察院分别向水利、卫生监督以及乡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上栗县检察院针对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无配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设施情况下规模化养殖黑斑蛙,随意排放养殖污水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向生态环境、农村农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和协助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依法进行关停。安源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设备存在水质检测不规范、清洗消毒不及时、卫生许可证件不公示等问题,以及扶贫工作中发现贫困人群饮用水安全问题,与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弥补监督漏洞。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12个农村集中饮水工程、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山口岩、萍水河、栗水河、新华河等进行环境整治。关停和整顿违法排污水的企业8家,疏浚城内河道两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吨,向水污染者追偿生态赔偿费用2800余万元,倒逼相关企业投入两亿多元进行环保设施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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