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
市检察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11月9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改进加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手段,为民营企业经营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加强与民营企业、商会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严惩侵犯企业权益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涉黑涉恶犯罪。积极参与优化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扎实开展涉企经济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和经济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促进公正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依法惩治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认真把握法律政策,运用好公益诉讼法律武器,办案优先考虑企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