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由上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12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在上栗县法院开庭审理,上栗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因多名被告为未成年人,本案依法进行非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等人经常一起出入网吧,并组建了一个“忠孝义”(“义仁帮”)微信群,用于平时联系。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刘某某等12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先后在县城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两次与他人持械斗殴,致两人轻伤;三次在县城的网吧、夜宵店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致四人轻微伤。被告人刘某某等12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大量证据。公诉人用语规范、答辩明晰,全面还原案件事实,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还特别针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鉴于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省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喻志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克纯一行到庭指导,全市两级院未检干警参加庭审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