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生态检察护航绿色发展
去年9月以来,萍乡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坚持运用法律监督武器,助推绿色发展,让群众在碧水蓝天之间获得更多幸福感。
专项聚焦生态顽疾治理。萍乡煤炭资源丰富,该市安源区检察院、湘东区检察院紧盯非法开采乱象,积极开展煤炭领域专项监督。2017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建议职能部门取缔非法挖煤企业2家。针对旅游资源丰富的芦溪,该市检察机关则认真开展“林生态”专项监督和保护武功山旅游生态环境资源特色品牌检察工作,严惩毁坏林业资源和破坏武功山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此外,萍乡检察机关还主动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行动,推动水库垃圾污染、河水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补植复绿扮靓黄土山坡。萍乡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努力把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失降到最低。2016年9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8件补植复绿案件,责成、督促相关当事人恢复植被1500余亩。补种方式从原地补种拓展到异地补植,补植树种从湿地松等一般树种扩大到香樟树等珍贵树种。已建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试点区和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11个,并逐步把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推广运用到大气、水流、土地、矿产等领域。
机制建设凝聚保护合力。萍乡检察机关建立与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有效防止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与当地法制办、环保、国土等10余家单位会签文件,在生态环境执法加强“两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设立派驻生态检察室15个,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办理生态环境类民事行政案件80件。
(江西日报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