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河库水质 保障用水安全
萍乡检察机关专项整治水污染
3月以来,萍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对接、积极投入全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攻坚战,紧盯水污染防治这个重点,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提升全市河、库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市检察院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行动方案》《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水土资源保护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水资源监测数据共享、案件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水污染修复补偿等问题达成共识,决定联合开展水污染整治行动。
为强化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综合司法保护,全市检察机关整合民事行政、侦查监督等部门力量,探索开展“定点+寻访”的工作模式,深入山口岩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走访巡查5次,加强对水源地的动态保护。芦溪县检察院依托派驻山口岩水库管理局生态检察室,组织干警对山口岩水库进行生态巡查,联合水库管理局对近百名非法垂钓者予以劝返,并围绕保护好山口岩水库与水库管理局进行了座谈,就科学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库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劣V类水歼灭行动。全市两级院建立健全内部办案一体化机制,整合力量,组织对辖区内的重点水域进行现场踏勘查看,及时发现、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排污、河道治理不到位行为,助力改善城乡水环境。莲花县检察院针对宜莲养殖场排污严重污染水源的问题,向县环保局、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上栗县检察院就栗水河河水水质变差问题开展调查,向县政府报送了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依法治水提供参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多月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及水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涉水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3件,公益诉讼立案9件,发出诉前行政检察建议6件,发出涉水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
(萍乡日报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