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平台,广泛收集线索,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提供有效线索。
电话举报:12309
微信举报:萍乡检察公众号
信件举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另,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9-6662000;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9-3442000;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9-7552000;上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9-3662000;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99-7222000。
特此公告。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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