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一起故意杀人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燕晓华出庭支持公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雪群担任审判长。
此案发生在2016年11月,被告人赖某某和妻子钟某某发生口角,随后矛盾升级,赖某某用水果刀对妻子钟某某的太阳穴和腹部连捅数下,而后企图自杀,对自己连捅数刀,妻子钟某抢救无效死亡。
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燕晓华全面审查了该案卷宗,认真核实关键证据,列出本案疑点和问题清单,精心准备了此次庭审“三纲一书”。庭审中,燕晓华宣读了起诉书,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本案的定性以及量刑,与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庭审历时4个多小时,下午3时许,审判长当庭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赖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28068元。
据悉,今年5月以来,萍乡检察机关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要求,不仅员额检察官全部安排在一线办案,而且入额院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尤其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全覆盖,已成为一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