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萍乡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19件27人,已发放救助金37.6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户6件6人,已发放救助金20.7万元;涉及未成年人5件5人,已发放救助金8.8万元。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市检察院先后印发多个制度性、规范性文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推动工作开展。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干警组建司法救助办案组,配强办案力量;建立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强化督促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内外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探索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一体化办案机制,相关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司法救助申请权,并向控申部门通报。加强同民政、扶贫、公安、法院、社区、乡镇综治中心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变“坐等申请”为“主动发现”。
强化工作重点,聚焦关键人群
着力围绕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人群开展司法救助,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办理,构建司法救助的“快车道”。上栗县检察院主动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还积极与所在乡镇沟通,帮其申请到了低保,改善其生活条件。
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回访机制
以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摆放法律知识展板、发放资料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介绍、宣传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向救助申请人讲解司法救助的具体程序,对纳入档案的救助对象坚持案后常态化回访,及时跟进救助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