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简要事迹
萍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要负责依法办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该部现有成员4人,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青年干警3人,硕士研究生2人,共产党员3人。该部自2019年成立以来,连续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3名干警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或检察业绩绩效优秀等次;该团队于2021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负责人于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人物”。
作为一支有激情、勇斗争的青年检察队伍,该部始终立足职能致力于推动公益保护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素能。
始终坚持将办案作为“最好名片”。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该团队共主办和指导县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00余件,监督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清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6亿余元,清缴行政罚没收入8800余万元,追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资金7500余万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273万余元;清理垃圾废物6.3万吨,清收闲置国有土地1000余亩,整治耕地、林地16960余亩;推动社会保险基金新增收入1.26亿元。该团队主办的督促职能部门完善非法采矿执法行政公益案,激活了《矿产资源法》中“责令赔偿”条款,纠正了没收违法所得核算程序的适用,一次性为国家挽回损失近6000万元。
积极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该团队主办和指导办理的案件中,有4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8件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或典型案例;1篇检察建议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1篇法律文书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一届优秀法律文书,1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有10余个案件被《检察日报》《江西日报》等媒体刊发报道。如,其主办的学校门禁违规收集学生生物识别等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磋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了保护机制、开展系统攻防演练等,保障了全市75所学校85000余名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于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努力服务于社会综合治理。该团队在办案中主动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努力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自觉服务社会综合治理。为共同做好公益保护工作,先后与河长办、林长办建立了“+检察长”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烟草专卖局等执法机构建立了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与宁波、长沙等市院建立了烟花爆竹非法营运监督办案机制;并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的决定,为公益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2022年,该团队结合办案,对全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存在的问题、形成原因及针对性改进举措进行梳理分析,形成《关于全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参考,获得市长批示肯定,并经市依法治国委员会转发各县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