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英,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自2015年担任检察官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冤假错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近4000余万元,借鉴“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十余件。自负责未检工作以来,多次为未成年人被害人送去温暖和关爱,申请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为从源头上减少未成人犯罪,把法律融入生活,积极研发孩子听得懂、记得住的法治课,把它带上街头、带进社区和校园,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次受众4000余人,获得社会一致好评和热烈回应。因工作表现突出,荣获第三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萍乡市三八红旗手、萍乡市“巾帼建功标兵”、“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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