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从检10年来,她累计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故意杀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30余件,成功办理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被央视《新闻30分》等栏目集中报道,还收入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
因工作表现突出,李丹先后荣获萍乡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萍乡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江西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萍乡市“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2017—2018年度优秀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2014年荣立萍乡市直机关个人三等功;2016年荣立2011-2015年度萍乡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
李丹是地道的萍乡妹子,高高瘦瘦、戴个眼镜。2008年李丹考入萍乡市检察院,2017年通过遴选,成为萍乡市首批员额检察官。
★当初为什么选择考入检察院?
我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通过了司法考试,毕业之后就在检察机关实习,之后看到了招人的消息,就报名参加了考试。
★从检10年来,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入额后办案压力有没有更大?
最大的感受就是要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个案件都要对得起自己的本心。入额后办案权限更大,压力也自然变大,要求责任心要更强,综合能力要更高。
李丹累计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故意杀人、重大毒品犯罪案件30余件,被称作是公诉部门的“重案专家”。
★办理过这么多的案件,有没有印象特别深的?
有一个故意杀人的案子印象很深。被害人遗体发现的时候已经遇害两年,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也拒不承认,可以说是“零口供”。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了100多条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案件最后顺利办结,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听说你还办理过萍乡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
2012年办的一个外国人开设赌场的案子,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还专门到南昌学习,犯罪嫌疑人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
李丹先后办理多起制假售假案件,其中,2016年成功抗诉了皮某成、马某红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案,该案从一审判处罚金160万元改判为4370万元,被央视《新闻30分》《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等多档栏目集中报道,李丹出镜讲解法律适用,讲述办案心路历程,成为了大家心中的“打假英雄”。
★抗诉的时候,想没想过失败的可能?
没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应当判处生产、销售金额2倍以上的罚金。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的罚金数额,属于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导致罚金刑量刑畸轻,应提出抗诉。
★第一次出镜央视,心情怎么样?
有点小紧张、也有点小激动。
5月9日,省检察院内网以“勤勉奉献勇担当温暖谦和护公正”为题,长篇幅报道了李丹的先进事迹。
★最后一个问题,你是如何理解“担当”二字?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理解的“担当”,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办好每个案子,让人民群众在我办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勇于奉献,服从大局,为萍乡检察事业的发展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