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9年,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始终与祖国发展同向、与时代脉搏同频、与法治建设同行,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推动萍乡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勤勉敬业、履职尽责,市院决定对6个先进集体、29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集体(6个)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政治工作综合处
综合业务部
第一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二、机关先进个人(15名)
吴雄伟 徐永兴 熊 亮 尹冶寰 刘 飞
黄 翔 谢 婵 向 澜 黄 根 胡 照
李 丹 叶 敏 蔡 雪 贾旻华 彭亦聪
三、先进职工(1名)
刘清萍
四、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检察人员(9名)
吴雄伟 肖玉华 贾 勇 徐永兴 高 波
黄 筱 熊 亮 邓宇琦 杨水根
五、绩效考核“优秀”等次聘用制书记员(4名)
唐 怡 钟 琦 黄 海 刘林群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机关各部门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用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精准落地,努力以检察履职能力的现代化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实现萍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9日